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初步评审 | |||
2.2.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 |
响应函签字盖章 | 响应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 ||
2.2.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 |
项目负责人 |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 | ||
项目组成员 | 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不少于两人,一级注册土建造价工程师和一级注册安装造价工程师至少各一名(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 | ||
企业业绩 | 自2023年7月30日以来承接过5000万元(或3万平方米)以上类似厂房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代理合同扫描件或中标结果公告(成交公告)网页截图,加盖电子印章) | ||
项目组成员及授权委托人 | 拟投入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必须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加章的自2026年3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授权委托书及社保证明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 | ||
其他要求 | 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供应商近两年没有因违反招投标或采购相关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供应商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或“信用江苏”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提供承诺书,加盖电子印章,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承诺书(示范格式)】 | ||
联合体供应商 | 不接受联合体 | ||
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 符合即可 | ||
2.2.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其他禁止性情形 | 无文件规定的任一项情形 |
其他要求 | 符合文件的其他要求 | ||
响应内容 | 符合规定 | ||
承诺书 | 按照询比文件要求提交有效的承诺书 | ||
其他 | 没有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5.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