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I2100000716019535001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高性能碳基/陶瓷基半导体复合材料产业基地项目4#厂房劳务分包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17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1.3.1付款周期中要求“向劳务发包人提供足额有效合法的发票(税率6%,该项目涉及到的所有税费需要在项目所在地缴纳)”调整为“向劳务发包人提供足额有效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3%,该项目涉及到的所有税费需要在项目所在地缴纳)”;
2.原采购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报价表备注“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足额有效合法的增值税发票(税率6%)”,调整为“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足额有效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3%)”。
3.工程量清单中“8、开具6%增值劳务专用发票”调整为“8、开具3%增值税专用发票”。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20日
1.供应商可自行手动修改响应文件对应内容,其余条款内容保持不变,无论供应商是否修改响应文件该内容,发票税率均按本澄清文件执行。
2.本澄清通知作为原询比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询比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原文件存在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通知为准。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湖县湖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金湖县
联 系 人:黎经理
电 话:152508600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中鸿亿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王成
电 话:151617264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成
电 话:15161726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