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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新城鸿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清算注销专项法律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本项目为淮安新城鸿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清算注销专项法律服务项目采购,采购人为淮安新城鸿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淮安惠远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满足要求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淮安新城鸿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清算注销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1.2采购内容:淮安新城鸿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清算注销专项法律服务,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3 最高限价:【9.50万元,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4项目地点:淮安市生态文旅区

1.5服务期:至本项目清算结束止。

1.6质量要求:【合格,必须满足采购人要求】。

2、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4.2供应商为依法设立,并由行业主管部门颁发执业许可证,连续正常执业 3 年以上(含 3年)的律师事务所(时间以执业许可证日期为准)。

4.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资格,且有3 年以上法律服务工作经验,时间以职业资格证日期为准。

4.4供应商拟派项目团队须不少于三人(含项目负责人),均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资格。

4.5供应商的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团队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

4.6供应商近 3 年内(2023年10月1日以来)至少承接过 2 项类似项目业绩(国有资产、混改企业、民营企业清算注销专项法律服务相关项目)。

4.7供应商的拟派项目负责人近 3 年内(2023年10月1日以来)至少承接过 1 项类似项目业绩(国有资产、混改企业、民营企业清算注销专项法律服务相关项目)。

4.8供应商不得有以下规定的情形之一:

(1)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报价公正性的;

(3)为本项目的提供招标代理或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本项目的标的公司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报价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从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8)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

4.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5、响应保证金(如有)

5.1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

6、询比文件的获取:

6.1获取询比文件时间:2026年10月22日17时00分至2026年10月27日17时30分;

6.2获取询比文件方式: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请供应商于2026年10月22日17时00分至2026年10月27日17时30分在淮安市要素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hascfjtyl.com/注册成功并验证通过,完成响应登记并在询比文件下载询比文件。

7、响应文件的递交:

7.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9 日9时30分;

7.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1)电子版响应文件上传至淮安市要素交易服务平台 (https://www.hascfjtyl.com)并提交报价。

(2)开标地点: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淮安市要素交易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

8、评审办法

8.1本次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淮安市要素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hascfjtyl.com/发布。

10、其他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无需到现场提交,请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前登入淮安市要素交易服务平台提交响应文件。参与形式为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下载响应文件制作工具,线上编辑响应文件,CA 锁签章后上传至系统,各供应商仔细阅读本文件“通告”内容)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未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视为自动放弃。

11、联系方式

11.1采购人:淮安新城鸿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经理         电话:15189610224   

11.2代理机构:淮安惠远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  工           电话:15061235016

11.3平台联系电话:0517-89710218、0517-8971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