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2026年度穿透式监管运行质效专项审计服务(标段4:投资后评价),采购人为淮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为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满足要求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2026年度穿透式监管运行质效专项审计服务(标段4:投资后评价)。
1.2采购内容:2026年度穿透式监管运行质效专项审计服务(标段4:投资后评价);具体详见采购需求,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保留调整的权利。
1.3最高限价:人民币20.5万元(含税),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5服务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服务并提交成果文件。
1.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及采购人服务要求。
1.7报价方式:固定总价。
2、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供应商具有独立签订合同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并加盖电子印章)
4.2供应商须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备案。(提供执业证书扫描件或备案信息截图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并加盖电子印章)
4.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或同等执业资格证书。(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并加盖电子印章)
4.4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在内)不少于7人,其中注册会计师或同等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3人,助理人员不少于4人。(提供有效的执业证书,助理人员提供初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并加盖电子印章)
4.5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内任意1个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由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并加盖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
4.6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如实提供承诺书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并加盖电子印章)
4.7响应文件中的内容没有失实,响应过程中未参与任何弄虚作假、围标、串标行为;(如实提供承诺书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并加盖电子印章)
4.8承诺对本项目不转包、不分包;(如实提供承诺书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并加盖电子印章)
4.9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如实提供承诺书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并加盖电子印章)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等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在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评审专家委员会应当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淮安”等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供应商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响应。
4.10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符合即可)
4.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即可)
5、响应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
6、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6.1获取谈判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10月19日17时00分至2026年10月23日23时59分;
6.2获取谈判采购文件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模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请供应商于2026年10月19日17时00分至2026年10月23日23时59分在淮安市要素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hascfjtyl.com/注册成功并验证通过,完成响应登记并在采购文件下载界面点击“网上支付”按钮,支付工具使用费300元,支付成功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工具使用费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7、响应文件的递交:
7.1第一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6日14时30分;
7.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提交响应文件,请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入淮安市要素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hascfjtyl.com/上传响应文件并提交报价。参与形式为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下载响应文件制作工具,线上编辑响应文件,CA锁签章后上传至系统)于谈判截止时间前上传送达,未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视为自动放弃。
7.3开标地点: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淮安市要素交易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
8、评审办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注:(二轮及以上报价,以最终报价带入评分)】。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细则 |
一 | 响应报价(10分)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满足谈判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保留两位): 响应报价得分=(基准价/最后响应报价)×10分 |
二 | 服务方案 (20分)
| 1.项目总体设置 包括现状分析、人员安排、进场时间、需求分析等内容。 方案对企业现状分析准确,人员安排合理,需求分析清晰的得4分; 方案对企业现状分析较准确,人员安排较合理,需求分析较清晰的得2分; 方案对企业现状分析一般,人员安排符合需求,需求分析一般的得1分; |
2.投资后评价核心核查内容与评价体系 包括对投资后评价核心核查内容理解、范围、把握的重点和评价体系等内容。 对投资后评价核心核查内容理解正确,审计范围明确,把握的重点和评价体系完整、清晰与项目需求高度匹配的得4分; 对投资后评价核心核查内容理解正确,范围明确,把握的重点和评价体系较完整、清晰与项目需求较匹配的得2分; 对投资后评价核心核查内容理解一般、审计范围笼统、把握的重点和评价体系一般的得1分。 | ||
3.质量控制 包括质量控制体系、过程质量控制、风险管控、报告质量与责任等内容。 质量控制体系完整、针对各后评价模块制定了详细的质量控制节点、风险管控及应对措施的得4分; 质量控制体系较完整、针对各后评价模块制定了较详细的质量控制节点、风险管控及应对措施的得2分; 质量控制体系一般、有质量控制节点、风险管控及应对措施的得1分; | ||
4.团队配置 包括团队配置与项目匹配度、核心人员资质、职责分工、专业能力与后评价内容匹配度等内容。 人员与项目规模、复杂度高度匹配,各专业人员配比科学合理,岗位职责描述详细,汇报关系清晰,无职责交叉或空白,配备对应领域专长人员,安排非常合理的得4分; 人员与项目规模、复杂度匹配,各专业人员配比合理,岗位职责描述较详细,汇报关系较清晰,配备对应领域专长人员,安排较合理的得2分; 人员与项目规模、复杂度较为匹配,各专业人员、岗位职责描述一般,配备对应领域专长人员的得1分; | ||
5.预期成果 包括成果文件完整性、专业性与覆盖度以及后续服务与成果保障等内容。 后评价内容对应明确的输出成果,无遗漏,体系完整,针对不同问题出具专项报告、专业度高,交付清单详细明确,承诺对成果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质量保障措施完善的得4分; 每项后评价内容对应输出成果,体系较完整,针对不同问题出具专项报告、专业度较高,交付清单较详细明确,承诺对成果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质量保障措施较完善的得2分; 每项后评价内容对应输出成果,针对不同问题出具专项报告、交付清单一般,承诺对成果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质量保障措施一般的得1分; | ||
注:供应商按照上述要求提供方案,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方案进行评分,未提供方案或经三分之二评委认定方案存在重大偏差的,该分项不得分。服务方案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平均得分为最终得分。 | ||
三 | 业绩 (10分) | 1.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以来承接过地市级(含)以上国资委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国有全资或国有控股企业(不含其下属子企业)项目后评价的,每提供一项得2分,本项最多得8分。(提供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及网上查询企业出资的主体是否为地市级(含)以上国资委(政府部门)截图,若合同中未体现项目负责人信息,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本项不得分) 2.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投资后评价工作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提供合同,须体现合同双方名称、服务内容、盖章页、签订时间须清晰可见,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本项不得分) 注:上述所有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并加盖电子印章,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的不得分。 |
四 | 工作组人员 (10分) | 1.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职称证书) 2.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组成员中(项目负责人除外)同时具有注册会计师证书或咨询工程师(投资)和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同时具有注册会计师证书或咨询工程师(投资)和中级职称的得1分;限评3人,本项最高得6分。(提供人员证书) 3.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在内)7人的基础上,每增加1名注册会计师或咨询工程师(投资)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提供人员证书及提供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内任意1个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注:上述所有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并加盖电子印章,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的不得分。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淮安市要素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hascfjtyl.com/)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采购人:淮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朱科 电话:0517-89007942
10.2代理机构: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17-80528106
10.3平台联系电话:0517-89710218、0517-8971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