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清江浦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一期工程跟踪审计项目,采购人为淮安市清江浦融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南京东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满足要求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清江浦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一期工程跟踪审计项目
1.2项目概况:清江浦区农村基础设施进行改造提升一期工程,总投资约5326万元,建设内容包含清江浦区区域性农技推广服务中心与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二河东堤环境整治工程、城区积水点与易涝片区综合整治工程、高标准农田补建、自筹自建路网提升项目、东大沟及德园周边水环境与道路综合整治等相关子项目。具体包含河道清淤及护砌、道路新建及维修、机耕路改建、新建连接路及管涵等。
1.3采购内容:范围施工图预算审核、施工驻场跟踪、进度款审核、变更签证、竣工结算审核、财政审计配合、缺陷责任期造价服务,不含超额核减效益费等全部工作。
1.4最高限价:人民币39.26万元,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5项目地点:淮安市清江浦区,涉及武墩、黄码、和平、盐河等镇街。
1.6服务期限:自项目前期手续启动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完成,且缺陷责任期复查、各级主管部门审计复核配合工作全部结束为止。
1.7质量要求:严格按国家及江苏省水利、建筑计价规范执行三级复核制度,保证各阶段成果按时规范交付,严守资料保密与执业廉洁要求。
1.8承包方式:采用固定总价。
2、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供应商具有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2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26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印章,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
4.3供应商不得有以下规定的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①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采购项目提供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响应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企业因骗取成交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响应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⑧近2年内因串通响应、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响应、骗取成交、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日期以行政处罚决定文件日期为准);
⑨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同时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4.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询比。
4.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响应保证金
5.1本项目响应保证金为人民币 伍仟 元整;
5.2缴纳时间:响应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5.3采购人接收响应保证金的指定账户信息:
供应商在“采购线索-项目工作台”中查看项目,点击项目方块上的进入项目按钮进入工作台工作环节-保证金查询模块,获取保证金账户;
5.4 保证金缴纳方式及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6、采购文件的获取:
6.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8月5日17时00分至2026年08月 10日17时30分;
6.2获取采购文件方式:本项目采用半电子化交易模式,请供应商在淮安市要素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hascfjtyl.com/)注册成功并验证通过,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系统,完成报名并在采购文件下载界面点击“网上支付”按钮,支付工具使用费300元/标段,支付成功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工具使用费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7、响应文件的递交:
7.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2日9时30分;
7.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地点:①纸质版响应文件一正贰副按要求密封加盖印章后,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淮安市清江浦区漕运西路100号一楼开标三室。②电子版响应文件上传地址:与纸质响应文件一致的PDF盖章扫描件上传至淮安市要素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hascfjtyl.com/)并提交报价。电子扫描件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缺一不可,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
8、评审办法
本次评审采用 综合评估法 。
3、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法) | ||
3.1 | 分值构成(50分) | 经济部分:10分; 商务部分:20分; 技术部分:20分; |
3.2 | 评分因素 | 评审标准 |
经济部分 (10分) | 响应报价 (10分) | 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以有效响应文件的响应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响应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 、20%、25%、30%;Q1值在开标前由采购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响应文件<10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响应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注:(1)响应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响应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响应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四舍五入得分保留2位小数)。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准价不因采购响应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商务部分 (20分) | 项目管理机构 (8分)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 (1) 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师(水利工程)(原国家注册造价师)的得1分 (2) 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师(建筑工程)(原国家注册造价师)的得1分; (3) 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师(安装工程)(原国家注册造价师)的得1分; (4) 具有(市政公用)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的得1分; 本项满分4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5)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组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具有土建专业或安装专业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原国家注册造价师)且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证书的每提供一人得1分, 本项满分4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
项目业绩 (12分) | (1) 供应商提供自2023年08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项目投资额35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总承包施工全过程造价咨询或项目业绩的,有一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6分。 (2) 供应商提供自2023年08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项目投资额35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图预算审核的,有一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6分。 注:提供造价咨询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缺项不得分。项目投资额以造价咨询合同金额为准,未列明的不予计分。业绩不重复计分。 | |
技术部分 (20分) | 服务方案 (20分) | 服务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服务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60%。(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①项目概况理解及编制说明,得2分。 |
②实施跟踪审计的总体构思,得3分。 | ||
③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内部质量控制措施,得3分。 | ||
④项目部的组织形式、人员配备计划及人员岗位职责及其廉政保证措施当,得3分。 | ||
⑤项目组的工作程序、工作方法及措施、工作制度,2分。 | ||
⑥对工程造价控制、合同管理的控制方法与措施,得2分。 | ||
⑦对工程造价控制特点、难点、关键点的认识,以及实施进程中如何对关键点进行控制,得3分。 | ||
⑧对工程造价咨询资料搜集归档的管理措施,得2分。 | ||
注:本项目按评审得分汇总后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总得分相同的,按响应报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和响应报价得分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响应报价和技术部分得分都相同的,按商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响应报价、设计方案和项目组人员得分仍相同的,抽签决定。 |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淮安市要素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hascfjtyl.com/发布。
10、其他
本次采购采用半电子化采购模式,供应商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应持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开标室参加开标会议。
11、联系方式
11.1采购人:淮安市清江浦融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子豪 电话:13151341295
11.2代理机构:南京东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琳 电话:0517-83502260,18932329540
11.3平台联系电话:0517-89710218、0517-8971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