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仓储设施项目三期(车桥、顺河)桩基检测服务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为粮食仓储设施项目三期(车桥、顺河)桩基检测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为淮安市淮安区粮食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江苏中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满足要求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粮食仓储设施项目三期(车桥、顺河)桩基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1.2采购内容:本项目为粮食仓储设施项目三期(车桥、顺河)桩基检测服务(具体详见图纸);
1.3最高限价:壹拾捌万叁仟元整(¥:183000.00元),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4项目地点:淮安区车桥、顺河镇境内(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1.5工期/服务期限:与施工工期同步,具体以合同签订并按照采购人批准通知进场之日为开始,至所有检测工作完成、出具有效的综合检测报告。
1.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及规范标准要求。
1.7承包方式:固定总价承包。
2.采购方式:询比。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供应商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取得企业法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2供应商应当具备的资质类别和等级: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资质证书(核定项目必须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且具备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提供供应商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应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试验检测培训考试合格证书(或岗位证书);(提供工程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4供应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函格式参考询比文件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5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必须提供,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一)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装订入响应文件)。
(2)供应商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提供,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二)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装订入响应文件)。
4.6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函格式参考询比文件要求)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7拟派检测机构和委托代理人(如有)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26年1月1日起以来任意一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提供与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2026年1月1日起以来任意1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第二十九条,检测机构在承担检测业务所在地的人员、仪器设备、检测场所、质量保证体系等应当满足开展相应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要求。(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5.响应保证金
5.1本项目响应保证金为人民币 3660.00元整;
5.2缴纳时间:响应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5.3 采购人接受响应保证金的指定账户信息:
(1)开户名:淮安市国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开户行:南京银行淮安分行
(3)保证金子账号:南京银行淮安分行(1701210000005095000097)
5.4 保证金缴纳方式及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6.采购文件的获取:
6.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7月29日17时00分至2026年8月3日23时59分;
6.2获取采购文件方式: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请供应商于2026年7月 29 日17时00分至2026年8月3日23时59分在淮安市要素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hascfjtyl.com/注册成功并验证通过,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系统,完成响应登记并在采购文件下载界面点击“网上支付”按钮,支付工具使用费300元/标段,支付成功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工具使用费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7.响应文件的递交:
7.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4日9时00分;
7.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1)纸质版响应文件一正二副按要求密封加盖印章后,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淮安市清江浦区漕运西路100号淮安市国资采购交易中心一楼开标二室。
(2)响应文件上传地址:与纸质响应文件一致的PDF盖章版扫描件上传至淮安市要素交易服务平台 (https://www.hascfjtyl.com)并提交报价。电子扫描件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缺一不可,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
8.评审办法
本次评审采用 综合评分法 。
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 ||
8.1 | 分值构成(50分) | 经济部分: 40 分; 业绩部分: 3分; 企业部分: 3分; 项目组配备:4分。 |
8.2 | 评分因素 | 评审标准 |
经济部分 (40分) |
响应报价 (40分)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方法如下: 以进入后续评标程序的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 7≤ 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 评标基准价=A×K,K 值在开标时(解密前)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 扣减 0.5 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的, 扣减 1 分,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评标结束后,除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和评标入围结果重新确定两种情形可作调整外,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3.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4.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 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
业绩部分:3分; | 业绩分(3分) | 响应人自2023年7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桩基检测业绩且合同金额在14.5万元及以上的相关业绩,每有一个得3分,本项最多得3分。 (注:业绩证明材料可提供检测合同或通知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通知书发出时间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
企业部分:3分; | 企业分(3分) | 企业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ISO14001环境管理、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管理体系覆盖地基基础工程(3分); (注: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
项目组配备:(4分) | 项目组配备(4分) | 1.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入选省级建设工程检测专家库或者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 2.拟派的项目组其他成员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每有1人得1分,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每有1人得0.5分,本项最多得2分。 (注:一人多证只计取一人证书得分。须提供人员配备表及相对应人员相关职称证书、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与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和社保部门出具的2026年1月1日起以来任意一个月本单位为上述人员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法人章,社保缴纳证明中缴费单位须为供应商本单位,装订入响应文件。) |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淮安市要素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hascfjtyl.com/发布。
10.其他
本次采购采用半电子化采购模式,供应商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应持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开标室参加开标会议。
11.联系方式
11.1采购人:淮安市淮安区粮食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庆 电话:18936514774
11.2代理机构:江苏中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吉元 电话:15896182259
11.3平台联系电话:0517-89710218、0517-89710209
202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