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经济开发区数字产业园标准厂房(二期)勘察设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为洪泽经济开发区数字产业园标准厂房(二期)勘察设计项目,采购人为江苏洪泽经济开发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江苏广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满足要求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洪泽经济开发区数字产业园标准厂房(二期)勘察设计项目
1.2采购内容:(1)本项目招标范围为项目建设所需的全部设计内容及与设计相关的所有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地质勘探、测绘,方案设计与优化、初步设计及设计概算编制(确保通过相关部门审批)、日照分析、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安全消防审查等(以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需求为准);施工图设计【建安(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等】并考虑太阳能、光伏等荷载要求;各专项设计【包括但不限于综合管网设计、绿色建筑(含节能设计及绿色建筑设计标识申报)、基坑支护、供配电设计、室外道路及雨污水施工图、供水、景观绿化方案及施工图、室内外弱电、消防、建筑智能化设计、室外照明设计、室内外装饰装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钢结构、围墙、出入口以及大门、构筑物等所有施工项目及施工措施的设计内容】;配套设施的施工图设计以及工程后期设计服务:(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间设计修改、变更、验收、备案等服务工作所涉及到的设计范围均要设计到位)针对第三方施工图优化和审查意见的修改、设计变更等必须满足招标人及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包含相关专家评审费用;负责所有相关图纸审查评审、人防批文的办理。同时包含红线外必要附属配套配合设计(供配电、供电接入、蒸汽管道、自来水及燃气设计配合)。
(2)后续服务:包含从设计至项目竣工交付期间的手续报批、住建、规划、园林等主管部门要求的评审、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申报、技术指导、现场服务、外出考察等服务工作。
(3)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范围的权利。未尽事宜详见设计任务书。
1.3最高限价:工程设计费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修订版》*50%,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本次报价费用已包含地质勘探及测绘费用(不另计)、施工图审查费用。
本项目按一般纳税人资格(6%税率)考虑。如果供应商提供发票非6%税率,则不含税金额不变,按照实际提供的发票税率调整合同价。合同有效期内任何因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行政法规、政府政策修订或变化导致上述增值税税率调整的,除不含税价格保持不变外,增值税税率、税额及含税价格须做相应调整。
1.4项目地点:淮安市洪泽区。
1.5设计服务期限:工程设计及相关服务所需的期限为自本项目设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项目竣工备案完成止。其中,主要设计阶段的时限为:(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完成规划设计及方案(含概算);(2)自规划设计获批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3)自施工图设计完成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审查;其他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1.6质量要求:合格(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经采购人认可且报相关部门批准和施工图审查合格)。
1.7承包方式:固定费率合同。
2.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供应商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之一:
①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4.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4.4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必须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加章的自2026年3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证明。
4.5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6供应商近两年没有因违反招投标或采购相关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4.7供应商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http://credit.jiangsu.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4.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9符合法律、法规及淮安市要素交易服务平台规定的其他条件。
5.响应保证金
5.1本项目响应保证金为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00元);
5.2缴纳时间:响应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5.3 采购人接受响应保证金的指定账户信息:
(1)开户名:淮安市国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开户行:南京银行淮安分行
5.4 保证金缴纳方式及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6.采购文件的获取:
6.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7月14日18时00分至2026年7月21日14时00分;
6.2获取采购文件方式: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请供应商于2026年7月14日18时00分至2026年7月21日14时00分在淮安市要素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hascfjtyl.com)注册成功并验证通过,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系统,完成响应登记并在采购文件下载界面点击“网上支付”按钮,支付工具使用费300元/标段,支付成功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工具使用费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7.响应文件的递交:
7.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21日14时00分;
7.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电子版响应文件上传至淮安市要素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hascfjtyl.com)并提交报价。
7.3开标地点: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淮安市要素交易服务平台供应商登录入口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
8.评审办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审办法如下: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初步评审 | |||
2.2.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不一致的,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
响应函签字盖章 | 响应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 ||
2.2.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 |
资质 | 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之一:(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 ①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 ||
项目负责人 | 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提供资格证书、社保证明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 | ||
授权委托人 | 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授权委托书及社保证明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 | ||
其他要求 | 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供应商近两年没有因违反招投标或采购相关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供应商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或“信用江苏”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提供承诺书,加盖电子印章,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承诺书(示范格式)】 | ||
联合体供应商 | 不接受联合体 | ||
2.2.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其他禁止性情形 | 无文件规定的任一项情形 |
其他要求 | 符合文件的其他要求 | ||
响应内容 | 符合规定 | ||
承诺书 | 按照询比文件要求提交有效的承诺书 | ||
其他 | 没有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5.5)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详细评审 | |||
2.2.4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响应报价: 10 分 资信业绩部分:40 分 服务方案部分: 50 分 | |
2.2.5 | 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 以有效响应文件的响应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审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Q1值在响应文件开启(解密)后由采购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审价等于评审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审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2.询比小组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后,评审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审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3.评审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响应报价; 4.有效响应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未被询比小组判定为无效标的响应文件。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偏差率) | 评审标准 | |
2.2.3(1) | 响应报价评审标准(10分) | 响应报价(10分) | 评审价等于评审基准价的得满分,评审价相对评审基准价每低1%扣0.2分,每高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评审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偏差率=(评审价—评审基准价)∕评审基准价×100% |
2.2.3(2) | 资信业绩部分评审标准(40分) | 体系认证 (3分) | 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或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所有认证范围须包含工程设计,每有1个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没有不得分。(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 |
项目负责人资历(10分) | 1.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 2.具有其他工程类国家注册一级证书的,有一项加1分,本项最多加2分。 3.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总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规模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及以上工业厂房工程设计业绩,有一项得2分,本项最多得6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三项缺一不可;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 | ||
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资历 (15分) | 1.配备的建筑专业负责人: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的得1分,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的加1分。 2.配备的结构专业负责人: 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的得1分,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的加1分。 3.配备的给水排水专业负责人: 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证书的得1分,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的加1分。 4.配备的暖通空调专业负责人: 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注册证书的得1分,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的加1分。 5.配备的电气专业负责人: 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注册证书的得1分,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的加1分。 6.配备的景观专业负责人: 具有建设工程类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的得1分。 7.配备的造价专业负责人: 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证书的得1分,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的加1分。 8.配备市政专业负责人: 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执业证书的得1分;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的加1分。 (以上所有人员提供相关证书和自2026年3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 | ||
供应商类似业绩(6分) | 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总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规模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及以上工业厂房工程设计业绩,有一项得2分,本项最多得6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三项缺一不可;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 | ||
获奖证明 (6分) | 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指从发证或发文之日起,若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时间为准)以来承担的工业厂房设计项目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委托的同级别行业协会颁发的奖项的,有一项得2分,本项最多得6分;(提供获奖证明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2.3(3) | 服务方案评审标准 (50分) | 1.询比小组按下列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技术方案进行评审。 2.技术方案各评审点得分应当取所有评委评分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技术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 |
1.设计阶段组织结构、人员分工方案(10分) 2.设计流程方案(10分) 3.设计进度保证措施方案(10分) 4.设计优化、质量保证措施方案(10分) 5.后续服务配合方案(10分) | |||
注: 1.响应文件中缺少采购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可;如相关证明或证件有适用范围(包括适用地区)或有效期的,其适用范围必须适用于本项目,且必须在其有效期内,否则不予认可。 2.所有参与评审项目组成员不得互相兼任,如出现兼任,不重复累加得分。需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加章的2026年3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证明,否则不予认可。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是指人社部门颁发的证书。 3.类似工程业绩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须经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四方盖章),三项缺一不可。项目负责人业绩与供应商设计业绩不重复计分。 4.合同协议书内容至少包括工程名称、工程内容及规模、工程地点、设计范围、设计阶段、项目负责人(合同未注明项目负责人的需提供设计图纸认定,设计图纸一般仅需附图签:要能够标明项目名称、出图日期、署名设计人员及其在该项目中的作用、地位等。)、发包人和设计人双方的签字、盖章;否则不予认可。 5.同一条件认定在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中描述不一致或描述不清的,可以对相关内容做出不利于供应商的判定,未描述的则不予认可;如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不能反映设计项目负责人姓名及任职情况(本次采购对设计项目负责人在业绩项目中具有任职要求时)、不能体现建筑面积、无法确定工程性质的,须提供原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并加盖原发包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6.采购文件未明列的无效标条款,不得作为否决投标、判定无效标的依据。 7.询比小组对响应文件有异议,或者依照有关规定需要作出无效标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核实有关事项,并将核实情况记录在案。无效标应当由询比小组集体表决后作出。 8.有关证书、文件等证明如有特殊原因(如年审、继续教育、延续注册等)无法提供的,则必须由市级及以上相应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处于延续状态且有效通过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淮安市要素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hascfjtyl.com)发布。
10.其他事项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无需到现场提交,请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前登入淮安市要素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hascfjtyl.com)提交响应文件。参与形式为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下载响应文件制作工具,线上编辑响应文件,CA锁签章后上传至系统,各供应商仔细阅读本文件“通告”内容)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未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11.联系方式
11.1采购人:江苏洪泽经济开发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3276506788
11.2代理机构:江苏广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艾猛 电话:13511559682
11.3平台联系电话:0517-89710218、0517-8971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