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为淮安市港口集团及下属分子公司(淮安市港口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分公司、淮安国际集装箱物流有限公司及分公司、江苏江淮通集装箱航运有限公司、淮安市苏淮通用码头有限公司、淮安市新港港务有限公司、淮安新港铁路有限公司、淮安市苏淮石化有限公司、淮安市港口物流集团清江浦港口运营有限公司、淮安市港口物流集团涟水港口运营有限公司、淮安市港口物流集团淮阴港口运营有限公司、淮安市港口物流集团洪泽港口运营有限公司、淮安市港口物流集团淮安区港口运营有限公司、淮安市港口物流集团金湖港口运营有限公司、江苏淮港智运科技有限公司、其他分子公司(如有))2026-2027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1.2 服务期
2026年8月1日-2027年7月31日,期满工作评价为合格的可续签1年。
1.3 采购控制价
10万元(含税)。
2.1 供应商资质
(1)成立5年以上,具有有效的执业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2)执业人数在15人以上(提供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credit.acla.org.cn截图,截图须同时包含律所名称及所内律师信息,所内律师人数在15人以上);
(3)有固定的营业场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
2.2 供应商业绩
2023年6月1日以来(合同签署时间)承担过至少一项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法律服务业绩(提供服务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
2.3 项目拟派人员要求
(1)服务团队不少于3人,团队负责人不少于1人,主办律师不少于1人,均具有3年以上执业经验(执业证书取得时间),团队负责人和主办律师不能为同一人(提供人员一览表、执业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2)团队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执业经验(执业证书取得时间),主办律师具有5年及以上执业经验(执业证书取得时间)(提供执业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3)团队人员已办理律师职业责任保险(提供保险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
2.4 信誉(提供承诺)
(1)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自2023年6月1日以来,供应商或拟派团队负责人未发生过因招采购活动或合同履约,被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存在犯罪记录的情况。
(3)自2023年6月1日以来,供应商未发生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签署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情况。
(4)供应商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采购人(含上级控股公司)限制承接采购人项目,也未被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项目所在地承接项目,且处于有效期内。
(5)2023年6月1日以来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6)供应商未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形:
A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
B 为本标段的采购代理、本标段合同实施有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与上述单位存在同一股东或同一主要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管)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直接参股关系的。
C 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同一股东或同一主要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管)或直接控股或直接参股关系,或不同供应商的主要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股东、监事、高管)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如出现上述情况,只接受最先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他相关供应商不予认可。如获取采购文件时未发现,递交响应文件时发现的,响应文件均不予接收;评审时发现的,均按无效标处理。
D 供应商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从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E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1 供应商在淮安市要素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hascfjtyl.com/注册成功并验证通过,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系统,完成响应登记并在采购文件下载界面点击“网上支付”按钮,支付技术服务费150元/标段,支付成功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技术服务费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3.2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7月14日12时00分至2026年7月16日23时59分。
4.1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淮安市要素交易服务平台”中递交,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
4.2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21日13时30分。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开启时间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本次采购公告在淮安市要素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hascfjtyl.com/发布。
采 购 人:淮安市港口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通港大道2号
联 系 人:徐女士
电 话:13952336444
采购代理:淮安市交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路7号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19305176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