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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翔宇文化交流有限公司灰场地块合作经营项目采购公告

淮安市翔宇文化交流有限公司

灰场地块合作经营项目采购公告

淮安市翔宇文化交流有限公司灰场地块合作经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合作方参加竞价采购活动

本次采购项目的概况如下

1)采购范围:打造户外主题休闲消费场景,开展露营、市集、美食、音乐、共享菜园等业态经营,举办四场季节性活动及周末主题活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场地用途,不得超出上述业态范围开展经营活动。

2)最高限价:年度营业额≤600 万元的合作方提取比例为91%;600 万元<年度营业额≤1000 万元的,合作方提取比例为中标提取比例-2%(在中标提取比例基础上减少 2%);年度营业额>1000 万元的,合作方提取比例为中标提取比例-4%(在中标提取比例基础上减少 4%)。(采购方最低收益保障 40 万元/年)。

3建设地点:淮安市清江浦区,西宁路西侧、河堤路北侧。

4运营期限8年,自甲方完成场地基础功能提升并向乙方出具《场地交付确认书》之日起算;场地交付日以《场地交付确认书》载明日期为准。

5)质量要求:合格,满足采购人的全部要求

(6)收益提取规则:

1.合作履行期间,合作方按自然年度营业额实行阶梯比例提取,合作方提取需保障采购方享有年度最低收益保障人民币 40 万元(即无论项目营收高低,采购方每年应获收益不低于 40 万元)。

2.采购方首年年度最低收益保障额=40*实际运营月数/12,实际运营月数以《场地交付确认书》上载明的当月开始计,后续每年按照自然年度计算。

年度提取比例标准:

①年度营业额≤600 万元的,合作方提取比例为中标提取比例;

②600 万元<年度营业额≤1000 万元的,合作方提取比例为中标提取比例-2%(在中标提取比例基础上减少2%);

③年度营业额>1000 万元的,合作方提取比例为中标提取比例-4%(在中标提取比例基础上减少4%);

月度收益提取:

采购方于每月10日前完成上月运营额的核算,按年度提取比例标准提取收益(尚未核销的预交类收入除外)划入合作方指定账户(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至节后第一个工作日);合作方因经营特殊情况需提前提取划转的,应向采购方提交书面申请,经采购方书面审核同意后按协商结果执行。

采购方保底收益:

采购方在合作期间享有年度最低收益保障人民币40万元(按自然年度核算);若采购方当年取得的收益总额不足40万元,不足部分由合作方在次年1月10日前足额补足至采购方指定账户。

年度核算确认:

双方应于次年1月10日前共同核对本年度运营总收入,确认后签订《年度运营收益确认书》,按年度提取比例标准确定年度最终提取比例,计算采购方年度应得总收益。若采购方月度累计计提额小于年度应得总收益,差额部分在年度结算后一次性补提;年度核算完成后,若采购方月度收益未达采购方年度最低收益保障金额,合作方应按约定补足,补足后采购方完成剩余收益的最终划转。

3.月度计提和年度核算时的营业额均以实际进入采购方指定账户的金额(扣除尚未核销的预交类收入后的金额)为准。

4.预交类收入特别约定

预交类收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会员储值、预付充值、预售票、活动预付款、包场定金、套餐预收款等预先收取但尚未实际消费、尚未履约完成的全部款项。所有预交类收入须全额进入采购方指定账户,由采购方统一监管,合作方不得私自收取、截留、挪用。

预交类收入不计入当期计提营收,仅作资金监管留存在采购方账户;待消费者实际消费、服务履约完成、预交资金正式核销后,方可计入实际消费当期的营业收入,并按本协议约定比例计提合作方收益。

预交资金未核销前发生退款的,由采购方从监管的预交资金中直接退还,不计入营收、不计提收益;退款产生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等全部费用与责任,均由合作方承担。

5.发票要求:采购方划转提取收益前,合作方应向采购方提供符合国家税法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一般纳税人标准);采购方未收到合格发票或发票未通过认证的,有权顺延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6.合作方确认:采购方有权依据约定,从应支付给合作方的经营收益中直接抵扣合作方应付的违约金、赔偿金、补足款、滞纳金及其他应付款项,抵扣后再将剩余收益支付给合作方,该等抵扣无需合作方另行确认。

合作方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合作方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合作方公章上传至资格审查文件)

2)合作方没有因骗取成交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采购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加盖合作方公章上传至资格审查文件)

3)合作方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提供承诺书加盖合作方公章上传至资格审查文件)

4)合作方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承诺书加盖合作方公章上传至资格审查文件)

5)企业无不良行为,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停业、整改、限制采购;(提供承诺书加盖合作方公章上传至资格审查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价。(符合条件即可)

三、合作方平台注册及资格申请

1)供应商应于2026年5月8日前登录淮安市国资采购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hascfjtyl.com/)注册,注册成功后通过供应商登录入口进行报名并上传资格预审文件,资格审查后下载采购文件,并按公告时间参与竞价活动。

2)供应商应于2026年5月6日17时00分至 2026年5月8日12时00分登录淮安市国资采购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hascfjtyl.com/),填写相关信息,递交资格申请材料。供应商资格申请通过,并在采购文件下载界面点击“网上支付”按钮,支付技术服务费300元/标段,支付成功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方可参与本次竞价。技术服务费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四、竞价保证金的递交

☑不要求递交;   □要求递交

五、竞价时间及规则

竞价方式□加价    ☑减价

是否开启延时竞价 ☑否

竞价开始时间为2026年5月8日15时00分,竞价时长30分钟。

报价方式☑含税价   □除税价

起始价(限价):91%;减价幅度:0.2%成倍减价。

六、确定成交合作方方式

竞价时间截止时,报价最低的合作方推荐为本次竞价采购成交候选人。

七、其它说明

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采购人可以要求立即中止或者终止竞价活动:

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有关方提出争议情形时;

2)在竞价过程中出现违反各项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

3)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或法院)做出中止或终结决定的。

、采购人和其他相关人员联系方式

采购人:淮安市翔宇文化交流有限公司

联系人:倪先生       电话:18752391722

 

平台联系方式:0517-89710218

0517-8971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