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盱眙县“千乡万村驭风行动”18.75MW风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监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为盱眙国发能源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淮安市城市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满足要求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盱眙县“千乡万村驭风行动”18.75MW风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1.2采购内容: 盱眙县“千乡万村驭风行动”18.75MW风电项目拟安装3台,单机容量6.25MW,总装机容量为18.75MW。新建一座35KV开关站,35kV 出线 1 回,建设完整的1 段 35kV 母线。35kV开关站风机进线 2 回(送出工程不包含在本工程范围内,最终以接入系统设计批复为准);工程投资额约8173万元;本次采购内容为该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的监理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勘察设计、施工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包含但不限于对工程进行进度、质量、投资、安全四控制,设备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工程资料管理、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各种工程变更、索赔、验收及配合竣工结算、结算审计等,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
1.3 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柒拾陆万元(¥760000.00),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4 项目地点:淮安市盱眙县桂五镇。
1.5 工期/服务期限:总工期要求:180日历天;计划开始时间:2026 年6月1日(具体以实际开工时间为准);2026年12月20日前必须全容量并网发电。监理服务期与勘察设计、施工工期同步。监理服务期包括勘察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阶段。设计、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与设计、施工工期同步)为实际工期,缺陷责任阶段监理服务期(即保修期)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24个月。
1.6 质量要求:(1)勘察设计质量标准:各阶段文件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满足采购人使用需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2)物资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施、材料设备、构配件等)产品质量须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3)施工质量标准:合格,并实现发电并网。
1.7 承包方式:总价包干。
2、采购方式:询比。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2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3供应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项目总监工程师具备住建部颁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专业电力工程)且总监不得有在监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按格式要求如实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注:“在监项目 ”是指拟派总监自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之日(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时间为准)起至合同范围内全部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期间中担任总监的工程,也包括总监担任全过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的尚未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或在监管查询系统查询有在监工程的。
4.4本次询比对供应商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其他人员的要求:承诺成交后配备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缴纳社保的正式员工,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不低于“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件”规定且配合采购人完成相关手续办理。如不能配合采购人完成相关手续办理,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按格式要求如实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4.5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26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或以上社保缴费证明;
4.6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26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或以上社保缴费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无须提供)
4.7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按格式要求如实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询比公正性;
(3)与本询比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询比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询比项目的询比代理机构;
(7)与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或询比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或询比代理机构存在控股关系;
(9)与本询比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询比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询比。(非联合体即可)
5、响应保证金
5.1本项目响应保证金为人民币 1.4万元整;
5.2缴纳时间:响应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5.3 采购人接受响应保证金的指定账户信息:
(1)开户名:淮安市国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开户行:南京银行淮安分行
5.4 保证金缴纳方式及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6、采购文件的获取:
6.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5月6日至2026年5月9日;
6.2获取采购文件方式: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请供应商于2026年5月6日至2026年5月9日在淮安市国资采购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hascfjtyl.com/注册成功并验证通过,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系统,完成响应登记并在采购文件下载界面点击“网上支付”按钮,支付技术服务费300元/标段,支付成功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技术服务费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7、响应文件的递交:
7.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11日09时00分;
7.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①纸质版响应文件一正二副按要求密封加盖印章后,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淮安市清江浦区漕运西路100号淮安市国资采购交易中心一楼开标二室。②电子版响应文件上传地址:与纸质响应文件一致的PDF盖章扫描件上传至淮安市国资采购交易服务平台 (https://www.hascfjtyl.com)并提交报价。电子扫描件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缺一不可,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
8、评审办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淮安市国资采购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hascfjtyl.com/发布。
10、其他
本次采购采用半电子化采购模式,供应商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应持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开标室参加开标会议。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盱眙国发能源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盱城街道十里营大街90号
联系人:毛先生 15189543816
代理机构:淮安市城市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清江浦区漕运西路100号社管大厦
联 系 人:郭先生 13905237383
平台联系电话:0517-89710218、0517-8971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