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标段概况
新港铁路专用线信号设备维保技术服务协议已将到期。为持续保障信号设备正常使用,落实设备日常维保及故障应急处理工作要求,做好保障信号设备的日常维护、定期检修及故障快速处置,为铁路专用线安全高效运营提供坚实保障,确保设备维保服务的连续性与专业性。现拟对淮安新港专用线信号设备维保技术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
1.2 采购(合同)范围
本次采购(合同)范围为:淮安新港专用线信号设备维保技术服务采购项目。按照《铁路信号维修规则》的相关技术标准负责信号设备的日常维护,实行年度诊断、季度维保和日常故障处理;要求每季度对铁路信号设备设施开展不少于3次维护与检查;信号设备设施发生故障时,需24小时内处理完毕。具体内容见采购需求。
1.3 服务期
计划服务期:一年。
1.4 采购控制价
本次采购控制价为:人民币148700元(含税价),高于控制价作为废标处理。
2.1 供应商资质
(1)供应商具有独立签订合同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影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2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公章)。
2.2 企业业绩
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以来,至少做过1项铁路相关设备的维保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影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3信誉(提供承诺)
(1)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自2023年 1 月 1 日以来,供应商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发生过因招采购活动或合同履约,被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存在犯罪记录的情况。
(3)自 2023年 1 月 1 日以来,供应商未发生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签署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情况。
(4)供应商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采购人(含上级控股公司)限制承接采购人项目,也未被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项目所在地承接项目,且处于有效期内。
(5)供应商未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形:
A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
B 为本标段的采购代理、本标段合同实施有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与上述单位存在同一股东或同一主要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管)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直接参股关系的。
C 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同一股东或同一主要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管)或直接控股或直接参股关系,或不同供应商的主要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股东、监事、高管)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如出现上述情况,只接受最先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他相关供应商不予认可。如获取采购文件时未发现,递交响应文件时发现的,响应文件均不予接收;评审时发现的,均按无效标处理。
D 供应商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从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E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1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3月20日16时00分至2026年3月25 日17时 30 分。
3.2获取采购文件方式: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请供应商于2026年3月20日16时00分至2026年3月25 日17时 30 分在淮安市国资采购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hascfjtyl.com/注册成功并验证通过,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系统,完成响应登记并在采购文件下载界面点击“网上支付”按钮,支付技术服务费300元/份,支付成功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技术服务费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4.1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国资采购平台”中递交,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
4.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3 月27 日 13 时 30 分;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开启时间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
本次评审采用 综合评分法 。
本次采购公告在淮安市国资采购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hascfjtyl.com/)(以下简称国资采购平台)发布。
采 购 人:淮安新港铁路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淮安市交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韩侯大道10号 地 址:金马广场南楼16层
联系人:周工 联系人:蒋工
电 话:17761838784 电话:13357977020
平台联系电话:0517-89710218、0517-8971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