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集团代管清河北路16-8号及附楼年租金评估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 项目概况
我公司拟选择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清河北路16-8号相关房产(租赁面积750㎡) 进行进行租金价值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带有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业务报备管理系统报告备案回执的资产评估报告)。
1.2 采购(合同)范围
本次采购(合同)范围为 按国家及行业规范,调研门面房位置、周边租赁行情、房屋现状,科学测算租金价值,形成数据准、结论实的合规报告,支撑后续租赁。
1.3 服务期
计划服务期: 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
1.4 采购控制价
本次采购控制价为 4667元(含可抵扣增值税税额) 。
1.5 付款方式
出具经采购人认可的成果文件(资产评估报告)后一次性付款。
注:付款前须提供正规的增值税发票(因发票问题而导致无法正常付款的,责任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资质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2)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资料,且从业不少于3年(从业时间以提供的备案资料上时间为准,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提供相关服务的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能够根据发包人要求开具增值税发票(出具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2 项目负责人
(1) 具有有效的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从业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供应商的正式员工(非退休人员),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章的2025年9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 1个月(含)以上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从业时间以职业资格证书取得时间为准,提供相关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资料上须清晰显示从业时间) 。
2.3 企业业绩
(1)供应商2024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1项资产评估业绩(日期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4 信誉(提供承诺,未提供按无效标处理)
(1)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自 2024 年 1 月 1 日以来,供应商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发生过因招采购活动或合同履约,被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存在犯罪记录的情况。
(3)自 2024 年 1 月 1 日以来,供应商未发生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签署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情况。
(4)供应商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采购人(含上级控股公司)限制承接采购人项目,也未被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项目所在地承接项目,且处于有效期内。
(5)供应商未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形:
A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适用于综合评分法)。
B 为本标段的采购代理、本标段合同实施有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与上述单位存在同一股东或同一主要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管)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直接参股关系的。
C 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同一股东或同一主要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管)或直接控股或直接参股关系,或不同供应商的主要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股东、监事、高管)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如出现上述情况,只接受最先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他相关供应商不予认可。如获取采购文件时未发现,递交响应文件时发现的,响应文件均不予接收;评审时发现的,均按无效标处理。
D 供应商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从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E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2.5 本标段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
2.6 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
3.响应文件要求
3.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其代表授权委托书(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见响应文件格式)。
3.2 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明。
3.3 响应函(见响应文件格式)。
3.4 承诺书(加盖公章)。
3.5 响应函必须按照附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相应价格【报价注明税点,增值税发票种类(普票或者专票)】,不按格式填写按无效标处理。
3.6 响应文件必须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上内容,报价高于采购控制价、响应文件不全、未加盖公章、未签字的均作无效标处理。
3.7 本次采购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的资质条件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可随时取消其报价或成交资格。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供应商在淮安市国资采购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hascfjtyl.com/)(以下简称国资采购平台)注册,注册成功后通过供应商登录入口进行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2026 年 2 月 27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6 年 3 月 4 日 23 时 59 分。
5.1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国资采购平台”中递交,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
5.2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 年3 月 5 日 10 时 00 分。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开启时间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
本次评审采用 合理低价法(详见附件1)。
7.1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不含可抵扣增值税税额),若评标价最高得分相等时,则组织与相应供应商进行谈判,按照谈判价格由低到高排列。
7.2 若本次采购满足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足三家时,若本次采购满足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足三家时,本次流标。
本次采购公告在 https://www.hascfjtyl.com/ 发布。
9. 其他
本采购文件所表述的公章是指法定名称印章,不包括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形式的业务专用章。
10.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淮安市数据集团有限公司
文件联系人:蒋工
电 话:0517-83331188
业务联系人:陈经理
电 话:15861791716
2026 年 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