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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水县新港电子产业园第二污水厂及配套管廊项目吊车租赁采购

 

涟水县新港电子产业园第二污水厂及配套管廊项目吊车租赁询价比价邀请函

为了  涟水县新港电子产业园第二污水厂及配套管廊项目施工,现对江苏淮阴水利建设有限公司涟水分公司涟水县新港电子产业园第二污水厂及配套管廊项目吊车租赁进行询价,现邀请满足邀请的供应商参与询价。

1、询价范围及要求:涟水县新港电子产业园第二污水厂及配套管廊项目吊车租赁

2、承包方式:固定单价承包

3、服务要求:1、操作人员需持证上岗,提供保险、社保证明。2、需提供3年内(2022年1月后)出厂的吊车。3、由于施工场地空间有限,无法长时间停放吊车设备,承包人需根据发包人的实际需求,在接到书面或正式通知后6小时内安排吊车进场并提供相关服务。

4、控制价:25T吊车:1000元/台班,600元/半个台班。50T吊车:1800元/台班,1000元/半个台班。10小时为一个台班,小于等于5小时按半个台班计算。预计25T使用150个台班,50t使用10个台班,合计暂估价总价约为壹拾陆万捌仟元(小写:168000)(超过控制价按无效标处理)。暂估使用量仅为暂估,具体使用按实际结算。

5、付款方式:每月5日提交上月机械台班确认单,根据双方确认的工作量进行结算,支付上月台班费(不满5万元累计至下月结算)

6、工期/供货期/服务期:  150 日历天,具体进场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7、投标保证金、质保金:

7.1、投标保证金:金额:投标人应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汇入指定银行账户,并向招标人提供银行回单。在确定中标人后的15日内,将未中标人保证金无息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保证金不予退还:(1)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3)其他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行为。

7.2、履约保金:金额捌仟元整(¥8000.00),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将差额部分需补足。质保金将在服务结束后且无质量争议后30个日历日内无息退还。如存在争议问题,招标人有权扣除相应费用后退还剩余部分。

7.3银行账户:江苏淮阴水利建设有限公司涟水分公司,收款银行;兴业银行涟水支行,账号:402340100100087342(备注涟水县新港电子产业园第二污水厂及配套管廊项目吊车投标保证金)。

8、询价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至本项目报价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符合上述条件,均可在自愿遵守本(询价 )采购要求的前提下进行报价。对于不符合以上要求的供应商家所递交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如投标人在中标后被查出不符合以上要求,我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8、报名:供应商登录淮安市国资采购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hascfjtyl.com/)注册,注册成功后通过供应商登录入口进行报名并下载询价邀请函。

9、电子化询价程序:由采购人在监管部门的监督下,公布线上报价。

10、定标原则:

含税总价最低的为成交人。

11、采购联系人:李欣禹                   联系电话:18205239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