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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项目生石灰粉采购公告

本项目为洪泽项目生石灰粉采购,采购人为淮安市大运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淮安市城发数智人才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满足要求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洪泽项目生石灰粉采购;

1.2采购内容:生石灰粉采购,暂定数量3300吨(具体以实际供货量为准),规格、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1.3最高限价:人民币144.111万元(含税13%);暂定数量3300吨,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为436.7元/吨。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含税总价及综合单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4项目地点:淮安市洪泽区,具体地点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1.5供货期:90日历天,计划进场时间2026年10月25日(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采购人要求及国家现行相关标准。本项目采购建筑生石灰粉(钙质 CL75-QP),质量执行JC/T479-2013《建筑生石灰》标准,其中氧化钙+氧化镁(CaO+MgO)含量不低于75%,氧化镁(MgO)不大于5%。

1.7承包方式:固定单价,工程量按实结算。

1.8计量方式:以现场称重、采购人地磅过磅的实际吨位为准,过磅单经供需双方指定人员签字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

1.9包装要求:采用大于等于1000kg/吨包(集装袋)包装,吨袋内置PE防潮内衬膜,密封不漏粉;吨袋应满足吊装作业要求;费用已含在综合单价内。产品应为磨细生石灰干粉,不得受潮吸水结块,不得掺入泥土、废渣杂质。

1.10批次及交货:每批次供货量大于等于30吨,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发货通知后2个日历日内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并完成卸货。

1.11质量检验:采购人委托具有CMA或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首批货物及之后每累计供货满1000吨或者采购人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随时对到场的货物进行取样送检。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检测不合格的,当批货物必须无条件退场,供应商应在48小时内免费更换,并向采购人支付该批次货款10%的违约金;累计两次检测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1.12付款方式:每供货累计满500吨,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该批次结算资料并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采购人在收到完整付款资料且该批次货物检测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批次全部货款。全部供货完成并检测合格后,剩余不足500吨部分与最后一批货款一并结算支付。

2、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供应商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营业执照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并加盖电子印章)。

4.2供应商提供2023年10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以上生石灰供货业绩一份,提供合同、发票以上两项复印件加盖公章(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具体签订时间、供货数量或合同金额、签章页等关键内容,发票为与合同对应的任一增值税发票复印件)。

4.3供应商须提供所报价的建筑生石灰粉产品由具有CMA或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一份,检测报告依据JC/T479-2013《建筑生石灰》标准出具,检测结果应为:合格。供应商需提供报告并加盖公章。

4.4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需提供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26年6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社会保险证明(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由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授权委托书、劳动合同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并加盖电子印章。法人参加响应的,提供法人资格证明、身份证复印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并加盖电子印章)。

4.5供应商须满足下列条件并提供承诺:

①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②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在全国各地都没有因骗取成交、严重违约和提供虚假材料而被政府部门处理或处罚,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没有被政府部门处理或行业协会通报等问题,也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

③响应文件中的内容没有失实,响应过程中未参与任何弄虚作假、围标、串标行为;

④承诺对本项目不擅自转包、分包;

⑤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公司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⑥在响应过程中,绝不参与任何恶意投诉;

⑦没有因串通响应、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响应、骗取成交、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⑧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⑨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⑩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允许转包、分包;如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转包、分包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5、响应保证金

5.1本项目响应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5.2缴纳时间:响应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5.3 采购人接受响应保证金的指定账户信息:

(1)开户名:淮安市国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开户行:南京银行淮安分行

5.4 保证金缴纳方式及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6、采购文件的获取:

6.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10月15日16时00分至2026年10月21日13时59分;

6.2获取采购文件方式:本项目采用全电子化交易模式,请供应商于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在淮安市要素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hascfjtyl.com/注册成功并验证通过,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系统,完成响应登记并在采购文件下载界面点击“网上支付”按钮,支付工具使用费300元/标段,支付成功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工具使用费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7、响应文件的递交:

7.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1日14时00分;

7.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提交响应文件,请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入淮安市要素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hascfjtyl.com/上传响应文件并提交报价。参与形式为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下载响应文件制作工具,线上编辑响应文件,CA锁签章后上传至系统)于询比截止时间前上传送达,未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视为自动放弃。

8、评审办法

本次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淮安市要素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hascfjtyl.com/发布。

10、其他

10.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无需到现场提交,请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前登入淮安市要素交易服务平台提交响应文件。参与形式为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下载响应文件制作工具,线上编辑响应文件,CA 锁签章后上传至系统,各供应商仔细阅读本文件“通告”内容)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未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视为自动放弃。

10.2本项目采购代理费8000元,此费用须包含在响应报价中,不单独列出,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淮安市大运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9532891709     

代理机构:淮安市城发数智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工              电话:13912083352

平台联系电话:0517-89710218、0517-8971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