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采购人金湖县城亮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中诚运玛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满足要求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项目概况
1.1采购内容:金湖县公路安全提升项目主材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2询比控制价:964077.75元(含9%税),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3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7月20日前完成供货。
1.4付款方式:工程竣(交)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80%,出具审计报告后付至审计价的97%,缺陷责任期结束后结清剩余款项(无息)(采购人支付款项前,供应商需按要求提供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小微企业只能开3%的专票,需补足6%的费用)。
2.采购方式及资格审查方式
2.1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2.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及承诺书,承诺书格式参见示范格式三】
3.2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后附)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3供应商提供下列之一: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要求)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参加采购的,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要求)和受托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响应保证金
4.1本项目响应保证金为人民币15000.00元;
4.2缴纳时间:响应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4.3采购人接受响应保证金的指定账户信息:
(1)开户名:淮安市国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开户行:南京银行淮安分行
(3)账号:1701210000005095000841
4.4保证金缴纳方式及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6月26日18:00:00至2026年7月1日11:59:59;
5.2获取采购文件方式: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请供应商在淮安市要素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hascfjtyl.com/注册成功并验证通过,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系统,完成响应登记并在采购文件下载界面点击“网上支付”按钮,支付工具使用费300元/标段,支付成功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工具使用费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6.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方式
6.1响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2日11时00分。
6.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①纸质版响应文件一正贰副按要求密封加盖印章后,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淮安市清江浦区漕运西路100号一楼开标二室。②响应文件上传地址:与纸质响应文件一致的PDF盖章扫描件上传至淮安市要素交易服务平台 (https://www.hascfjtyl.com)并提交报价。电子扫描件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缺一不可,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
7.评审办法
本次评审采用最低价法。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公告在淮安市要素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hascfjtyl.com/发布。
9.其他
本次采购采用半电子化采购模式,供应商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应持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开标室参加询比会议。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方式
(1)采购人:金湖县城亮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2)地址:金湖县
(3)采购人联系方式:柏 工 1826006241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文件询问(质疑)联系人: 闵工:15396960917
(2)现场联系人:闵工 电话:15396960917
(3)联系地址:金湖县平安路2-6号
平台联系电话:0517-89710218、0517-8971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