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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名城甄选配送有限公司供应商遴选项目招标公告(九至十六标段)

受淮安名城甄选配送有限公司的委托,淮安市财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淮安名城甄选配送有限公司供应商遴选项目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淮安名城甄选配送有限公司供应商遴选项目

采购内容:猪肉、牛羊肉、禽类、肉类预包装、乳制品、水果类、干杂类(含酱腌菜)、禽蛋类等各类食品

发布网址:江苏招标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jszbcg.com/#/newindex、淮安市要素采购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hascfjtyl.com/

二、标段划分(第九标段至第十六标段)

标段:淮安名城甄选配送有限公司猪肉供应商;

第十标段:淮安名城甄选配送有限公司牛羊肉供应商;

第十标段:淮安名城甄选配送有限公司禽类供应商;

第十二标段:淮安名城甄选配送有限公司肉类预包装应商;

第十三标段:淮安名城甄选配送有限公司乳制品供应商;

第十四标段:淮安名城甄选配送有限公司水果类供应商;

第十五标段:淮安名城甄选配送有限公司干杂类(含酱腌菜)供应商;

第十六标段:淮安名城甄选配送有限公司禽蛋类供应商。

注:招标为全年招标,按季度根据食材标段需求进行续招确保数据库中供应商数量充足。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获许3个标段及以上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特定的特殊情形:(此条为投标人同时投3个及以上标段时须提供):

投标人其经营场所面积不得低于 1000 平方米且持有或租赁的配送车辆数量不得少于 3 辆。(经营场所面积材料需提供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配送车辆为自有的须以投标人名义购买,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车辆彩色照片,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若为租赁车辆,需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车辆租赁协议、《机动车行驶证》和车辆彩色照片,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二)所有标段必须符合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一般纳税人税务局官网截图等证明资料(经营范围需包括对应标段内容);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参加投标时,提供其承诺自2023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食品安全事故的书面承诺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根据江苏省中小学阳光食堂建设相关要求,投标人须承诺根据招标人要求于正式供货前配备监控设备且无条件接入淮安区阳光膳食监管平台系统(包括仓储区域、分拣区、冷冻冷藏区、运输车等),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

9.投标人在供货时承诺根据淮安市市场监管局要求提供供货品种E票通;如供货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配合市场监管局对上游供应商溯源;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人根据项目的要求,规定投标人还须具备的特定条件:

1.第九标段:猪肉

投标人须提供下列资料:(1)—(2)条之一,必须同时提供第(3)(4)(5)(6)(7)(8)(9)条: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须具有《生猪定点屠宰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授权经销商(非商超渠道),(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证明资料原件或彩色复印件、所经销的生产厂家的生猪定点屠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必须具有专用冷藏或冷鲜设备(提供设备彩色图片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具有固定经营场所。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其经营和仓储面积不得低于300平方米(需提供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或有效的租赁合同复印件以及经营场所的全景彩色照片加盖公章);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其经营面积不得低于10平方米,且必须保持环境整洁、无污染源;(投标人需提供自身及所经销生产厂家的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或有效的租赁合同复印件以及经营场所的全景彩色照片加盖公章);

5)投标人需提供近三个月以来所投肉类任一批次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及《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6)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提供具有CMA或CATL或CNAS认证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必须提供,原件备查);

7)投标人承诺在供货时根据招标人需求提供《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及《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8)投标人承诺在供货时根据招标人需求提供畜禽产品溯源查询码。(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9)持有或租赁配送冷链车辆不得低于1辆(提供有效期内的《机动车行驶证》、车辆彩色照片、如非投标人持有的车辆需提供租赁合同)。

2.第十标段:牛羊肉

投标人须提供下列资料:(1)—(2)条之一,必须同时提供第(3)(4)(5)(6)(7)(8)(9)条: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须具有《定点屠宰许可证》(屠宰种类包括牛羊)或包含牛羊屠宰种类的当地政府指定的集中屠宰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授权经销商(非商超渠道),(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证明资料原件或彩色复印件、所经销的生产厂家的《定点屠宰许可证》(屠宰种类包括牛羊)或包含牛羊屠宰种类的当地政府指定的集中屠宰点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必须具有专用冷藏或冷鲜设备(提供设备彩色图片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具有固定经营场所。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其经营和仓储面积不得低于300平方米(需提供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或有效的租赁合同复印件以及经营场所的全景彩色照片加盖公章);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其经营面积不得低于10平方米,且必须保持环境整洁、无污染源;(投标人需提供自身及所经销生产厂家的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或有效的租赁合同复印件以及经营场所的全景彩色照片加盖公章);

5)投标人需提供近三个月以来所投肉类任一批次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及《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6)、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提供具有CMA或CATL或CNAS认证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必须提供,原件备查);

7)投标人承诺在供货时根据招标人需求提供《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及《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8)投标人承诺在供货时根据招标人需求提供畜禽产品溯源查询码。(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9)持有或租赁配送冷链车辆不得低于1辆(提供有效期内的《机动车行驶证》、车辆彩色照片、如非投标人持有的车辆需提供租赁合同)。

3.第十一标段:禽类

投标人须提供下列资料:(1)—(2)条之一,必须同时提供第(3)(4)(5)(6)(7)(8)条: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须提供《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或当地政府指定的活禽宰杀疏导点或集中屠宰点(提供相关证明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授权经销商(非商超渠道),(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证明资料原件或彩色复印件、所经销的生产厂家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或当地政府指定的活禽宰杀疏导点或集中屠宰点相关证明加盖公章);

3)投标人必须具有专用冷藏或冷鲜设备(提供设备彩色图片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具有固定经营场所。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其经营面积不得低于300平方米(需提供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或有效的租赁合同复印件以及经营场所的全景彩色照片加盖公章);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其经营面积不得低于10平方米,且必须保持环境整洁、无污染源;(投标人需提供自身及所经销生产厂家的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或有效的租赁合同复印件以及经营场所的全景彩色照片加盖公章);

5)投标人需提供近三个月以来所投肉类任一批次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及《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6)投标人承诺在供货时根据招标人需求提供《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及《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7)投标人承诺在供货时根据招标人需求提供畜禽产品溯源查询码。(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8)持有或租赁配送冷链车辆不得低于1辆(提供有效期内的《机动车行驶证》、车辆彩色照片、如非投标人持有的车辆需提供租赁合同)。

4.第十二标段:肉类预包装

投标人须提供下列资料:(1)—(2)条之一,必须同时提供第(3)(4)(5)(6)(7)(8)条: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备案证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授权经销商(非商超渠道),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备案证明(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证明资料原件或彩色复印件、投标人自身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备案证明、所经销的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备案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必须具有专用冷藏或冷鲜设备(提供设备彩色图片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具有固定经营场所。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其经营和仓储面积不得低于300平方米(需提供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或有效的租赁合同复印件以及经营场所的全景彩色照片加盖公章);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其经营面积不得低于10平方米,且必须保持环境整洁、无污染源;(投标人需提供自身及所经销生产厂家的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或有效的租赁合同复印件以及经营场所的全景彩色照片加盖公章);

5)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提供具有CMA或CATL或CNAS认证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必须提供,原件备查);

6)投标人承诺在供货时根据招标人需求提供当批次出厂报告、有效期内具有CMA或CATL或CNAS认证的检测报告(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7)持有或租赁配送冷链车辆不得低于1辆(提供有效期内的《机动车行驶证》、车辆彩色照片、如非投标人持有的车辆需提供租赁合同)。

注:本标段(肉类预包装)投标人提交的品牌相关资质资料供评审使用。本标段中标通知书不固定具体供货品牌,实际供货不作品牌限定。后续所有符合招标文件资质及质量标准的合规产品,均可参与淮安区阳光膳食监管平台系统供货竞价。

5.第十三标段:乳制品

投标人须提供下列资料:(1)-(2)条之一,必须同时提供第(3)(4)(5)(6)条;其中,乳制品—学生奶的投标人还必须提供(7):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必须具有液体乳类乳制品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是经销商,必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备案证明以及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必须具有液体乳类乳制品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经销合同或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证明、投标人自身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备案证明、所经销的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提供具有CMA或CATL或CNAS认证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必须提供,原件备查);

4)投标人须具有固定经营场所。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其经营面积不得低于300平方米(需提供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或有效的租赁合同复印件以及经营场所的全景彩色照片加盖公章);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其经营面积不得低于10平方米, 且必须保持环境整洁、无污染源(投标人需提供自身及所经销生产厂家的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或有效的租赁合同复印件以及经营场所的全景彩色照片加盖公章);

5)持有或租赁配送冷链车辆不得低于1辆(提供有效期内的《机动车行驶证》、车辆彩色照片、如非投标人持有的车辆需提供租赁合同);

6)投标人承诺在供货时根据招标人需求提供当批次出厂报告、有效期内具有CMA或CATL或CNAS认证的检测报告(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7)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必须取得过中国学生饮用奶生产企业证书或者江苏省学生饮用奶生产企业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及中国学生饮用奶标志或者江苏学生饮用奶标志许可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第十四标段:水果类

投标人须提供下列资料:

1)投标人须具有固定经营场所面积在10平方米及以上(需提供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或有效的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经营场所的全景彩色照片(提供场所全景彩色照片加盖公章)、须具有保鲜库或冷藏设备(提供彩色照片加盖公章)。

7.第十五标段:干杂类(含酱腌菜)

投标人须提供下列资料:

1)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备案证明(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固定经营场所面积在10平方米及以上(需提供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或有效的租赁合同复印件以及经营场所的全景彩色照片加盖公章);

3)投标人承诺在供货时根据招标人需求提供当批次出厂报告、有效期内具有CMA或CATL或CNAS认证的检测报告(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4)投标人供货时需提供产品合格证、生产日期及批次报告(生产日期不超过质保期三分之一),确保产品新鲜安全。(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8.第十六标段:禽蛋类

投标人须提供下列资料:

1)投标人须具有固定经营场所,其经营面积在 300 平方米及以上 (需提供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或有效的租赁合同复印件以及经营场所的全景彩色照片加盖公章);

 

(四)重点要求:合同履行期间,符合国家统计局或项目所在地统计部门规定的“四上”企业纳统入库标准的供应商,应完成纳统入库申报,否则取消合作资格。(需提供承诺函,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四、注释:

1.以上所述“加盖公章”为加盖投标人公章;

2. 自有车辆持有人应为投标人。非投标人持有的,即使车辆持有人为法定代表人,车辆均需提供租赁合同。

3. 投标人投标产品如为多个品牌,则所投每个品牌产品均需满足所投标段所有资格要求。

五、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 投标人被 “信用中国” 列入严重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的;被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列入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被 “中国政府采购网”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投标人自行查询,查询结果以网页截图(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获取招标文件

1.招标公告发布网址:江苏招标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jszbcg.com/#/newindex、淮安市要素采购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hascfjtyl.com/发布,招标文件到淮安市财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淮安市淮安区国际商城A3号6楼)现场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626-2026年72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售价:招标文件材料费用人民币500元整/每标段(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报名资料:1)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报名的:请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有)等证明资料,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2)如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报名的:请提供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或定点屠宰证复印件(如有)等证明资料,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5.报名联系人:李女士   0517-85983788

七、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6年717日上午8:00 分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717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3.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淮安市淮安区国际商城A3号楼6楼开标一室

4.投标文件接收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0517-85983788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淮安名城甄选配送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区海棠大道89号         

联系方式: 班先生      联系电话:0517-853771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淮安市财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淮安区国际商城A3楼6楼          

联系方式: 李女士     联系电话:0517-85983788         

 

淮安名城甄选配送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