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淮安直属粮库平房1、2及5-14仓内外仓窗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人为淮安市直属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淮安市大运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满足要求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淮安直属粮库平房1、2及5-14仓内外仓窗采购及安装项目
1.2采购内容:淮安直属粮库平房1、2及5-14仓内外仓窗采购及安装项目,包括喷塑三防内窗、电动推杆边开窗、电动开窗装置、配套模块及线路改造等内容。
1.3 最高限价:人民币96万元,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4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1.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并通过验收。
1.6质量要求:合格。
2、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2供应商具有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制造或销售类似仓房用门窗设备的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如合同中无法清楚反映业绩评审因素,还需另附业主单位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
4.3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如实提供书面承诺,详见示范格式)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4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如实提供书面承诺,详见示范格式)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5供应商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参加采购的,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和受托人身份证。
4.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5、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
6、采购文件的获取:
6.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4月16日12时00分至2026年4月23日9时30分;
6.2获取采购文件方式: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请供应商于2026年4月16日12时00分至2026年4月23日9时30分在淮安市国资采购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hascfjtyl.com/注册成功并验证通过,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系统,完成响应登记并在采购文件下载界面点击“网上支付”按钮,支付技术服务费300元/标段,支付成功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技术服务费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7、响应文件的递交:
7.1 响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23日9时30分;
7.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①纸质版响应文件一正二副按要求密封加盖印章后,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淮安市清江浦区漕运西路100号淮安市国资采购交易中心一楼开标二室。②电子版响应文件上传地址:与纸质响应文件一致的PDF盖章扫描件上传至淮安市国资采购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hascfjtyl.com)并提交报价。电子扫描件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缺一不可,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
8、评审办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淮安市国资采购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hascfjtyl.com/发布。
10、其他
10.1本次采购采用半电子化采购模式,供应商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应持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开标室参加开标会议。
10.2在本项目前次采购过程中存在相关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视同围标串标情形或属于围标串标情形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1、联系方式
11.1采购人:淮安市直属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15152315420
11.2代理机构:淮安市大运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19532891709
11.3平台联系电话:0517-89710218、0517-8971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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