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2026年市政项目花岗岩路缘石,采购人为淮安超裕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满足要求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2026年市政项目花岗岩路缘石
1.2 采购内容:花岗岩路缘石(详见报价清单)
1.3 最高限价:100万元(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4 项目地点:江苏省淮安市工业园区
1.5 工期/服务期限:分批次供应,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1.6 质量要求:采购人验收合格
1.7 付款方式:按实结算,每批次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清
1.8 承包方式:本项目采用材料供应承包方式
2、采购方式: 询比采购。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范围须具备石材生产或销售、建筑材料生产或销售,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4.3 至本项目报价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4 其他须知
(1)不同供应商之间不得存在同一股东或同一主要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管)或直接控股或直接参股关系;
(2)不同供应商的主要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股东、监事、高管)不得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
(3)供应商主要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管)不得与采购单位的职工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
4.5 符合上述条件,均可在自愿遵守本次采购要求的前提下进行报价。对于不符合以上要求的供应商家所递交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如供应商在成交后被查出不符合以上要求,我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4.6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5、响应保证金
5.1 本项目无响应保证金
6、采购文件的获取:
6.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及方式: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请供应商于2026年3月13日9时00分至2026年3月19日10时00分在淮安市国资采购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hascfjtyl.com/注册成功并验证通过,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系统,响应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
7、响应文件的递交:
7.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19日10时00分;
7.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在“淮安市国资采购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hascfjtyl.com)”中相应的供应商窗口递交文件和报价,上传文件为PDF盖章版扫描件,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
7.3 需递交的文件:提供报价函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视要求内容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承诺书原件扫描件、响应函原件扫描件、报价清单原件扫描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均需加盖公章)。
7.4 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上传文件为PDF盖章版扫描件,无需抵达现场。
8、评审办法
8.1 本次评审采用 最低价成交法 。
8.2 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提供的清单自主报价。
8.3 本次报价供应商应按照响应文件中的《报价清单》要求填报各类花岗岩路缘石(侧石、平石、圆弧等)的综合单价,并明确填写承诺的适用税率。
综合单价为全费用包干单价,已包含花岗岩主材费、加工费、包装费、装车费、运输费、卸车费、保险费、利润、税金等完成本项目花岗岩路缘石纯供应服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本项目为固定单价合同,评审以综合单价及按清单暂定数量计算的总价(不含税)为依据进行比选。报价人填报的综合单价、税率承诺为合同签订及财务结算的唯一依据,合同履行期间不作调整。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淮安市国资采购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hascfjtyl.com/发布。
10、其他
10.1本项目可能因实际需求变更等原因终止采购,若发生此类情况,采购方将通过平台发布终止公告,并书面通知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具体以采购方通知为准。
10.2 有效报价不足三家,采购人按流标处理。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淮安超裕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电话:19895376098
平台联系电话:0517-89710218、0517-8971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