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改造维修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为污水处理厂改造维修项目,采购人为江苏洪泽农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江苏中航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满足要求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污水处理厂改造维修项目。
1.2采购内容:污水处理厂改造维修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采购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1.3最高限价:人民币陆拾捌万柒仟陆佰柒拾捌元捌角贰分(¥687678.82元)(含税),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4项目地点:淮安市洪泽区内。
1.5工期:50日历天。
1.6质量要求:合格。
1.7承包方式:固定单价。
2、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供应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期内)。(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没有因骗取成交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响应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详见承诺书)
(3)响应文件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详见承诺书)
(4)对本工程不串通响应、不挂靠、不转包、违法分包承诺。(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详见承诺书)
4.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效期内),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有效期内),如供应商使用一级建造师,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在本单位执业期间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详见承诺书)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询比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详见承诺书)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详见承诺书)
(4)供应商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2026年5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证明加盖公章)
(5)供应商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credit.jiangsu.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详见承诺书)
4.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响应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
6.采购文件的获取
6.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9月10日17时00分至2026年09月15日23时59分。
6.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请供应商于2026年09月10日17时00分至2026年09月15日23时59分在淮安市要素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hascfjtyl.com/注册成功并验证通过,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系统,完成响应登记并在采购文件下载界面点击“网上支付”按钮,支付工具使用费300元,支付成功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工具使用费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7.响应文件的递交
7.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7日10时30分。
7.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①纸质版响应文件一正二副按要求密封加盖印章后,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淮安市清江浦区漕运西路100号淮安市国资采购交易中心一楼开标二室。②电子版响应文件上传地址:与纸质响应文件一致的PDF盖章扫描件上传至淮安市要素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hascfjtyl.com)并提交报价。电子扫描件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缺一不可,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
8、评审办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具体标准:
评审 因素 | 分值 | 评分说明 |
响应报价 | 45分 | 以有效响应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若有效响应文件<7家时,所有供应商报价取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响应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响应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1分,每高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注:(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询比报价;本条中的有效响应文件是指经初步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 (2)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询比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商务部分 | 6分 | 1、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环境管理体系认认证证书得1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认证证书得1分,以上证书的认证覆盖范围需与水处理方面相关,本项最高得3分。 注:供应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s://www.cnca.gov.cn/上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或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污水服务认证证书得2分。 注:供应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s://www.cnca.gov.cn/上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或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3、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服务能力达到五星级售后服务认证证书得1分。 注:供应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s://www.cnca.gov.cn/上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或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
业绩 | 6分 | 2021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供应商须承担过污水处理设施或污水处理厂施工等相关项目业绩,有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未提供不得分。(同时提供(成交)成交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三项材料缺一不可) 注: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供应商名称、建设规模、合同价款、时间、供应商在该项目中所承担的工作内容(须包括设备集成或设备供货及安装)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等材料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
项目配备的人员
| 12分 | 1、技术负责人具有省级部门颁发的机电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得2分,具有市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机电专业工程师职称证书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2、安全负责人具有省住建厅颁发专职安全员C证得1分,具有市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3、调试、运营人员:具有市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电气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得2分。 4、供应商具有中环协签发的污废水处理工证,有1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5、供应商具有应急管理部门签发的电工证,有1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6、供应商具有应急管理部门签发的焊工证,有1人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以上人员不能重复,重复不得分,所有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提供2026年5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 31分 | 评审小组按下列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60%。 ①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5分) ②施工进度计划和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可靠性;(5分) ③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5分) ④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5分) ⑤对本工程的质量目标和标准认识明确,有完整的材料检测手段,成品保护、保养,使用及维护措施,质量问题的处理措施,以往用户对其产品质量的品价, 以及各项措施落实可行、有针对性;(5分) ⑥安装、调试方案及安全保障 供应商对本项目要制定实施步骤及计划进度安排及相关措施,内容应包含组 织机构、人员配备、安装计划、实施方案;时间、质量、安全控制措施,制定的 实施方案及措施的全面性、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评定打分。(6分)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淮安市要素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hascfjtyl.com/发布。
10.其他
本次采购采用半电子化采购模式,供应商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应持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开标室参加开标会议。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江苏洪泽农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淮安市洪泽区三河镇洪泽湖路50号
联系人:万先生 电话:15261753582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航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亿力未来城商业广场二楼118-203
联系人:蒋丽梅 电话:13952386233
平台联系电话:0517-89710218、0517-8971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