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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经济开发区智慧谷产业园A2栋南侧二楼装修改造项目增加空调及配套询比采购公告

洪泽经济开发区智慧谷产业园A2栋南侧二楼装修改造项目增加空调及配套

                                       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为洪泽经济开发区智慧谷产业园A2栋南侧二楼装修改造项目增加空调及配套,采购人为江苏洪泽经济开发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江苏沧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满足要求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洪泽经济开发区智慧谷产业园A2栋南侧二楼装修改造项目增加空调及配套

1.2 采购内容:详见采购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如有)、工程量清单以及相关技术资料。

1.3 最高限价:人民币1990259.56元,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本项目按一般纳税人资格(9%税率)考虑。如果供应商提供发票非9%税率,则不含税金额不变,按照实际提供的发票税率调整合同价。合同有效期内任何因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行政法规、政府政策修订或变化导致上述增值税税率调整的,除不含税价格保持不变外,增值税税率、税额及含税价格须做相应调整。

1.4 项目地点:洪泽经济开发区智慧谷产业园

1.5 服务期限:30日历天,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1.6 质量要求:合格。

1.7 承包方式:固定单价。

2.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 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2 供应商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含二级)资质。

4.3供应商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4.4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4.5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加盖公司公章的有效授权委托书、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加章的2026年41日以来任意1个月及以上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4.6 供应商如实提供承诺书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4.7 供应商不得有询比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5.5项所列情形。

4.8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9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10 供应商近两年没有因违反招投标或采购相关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4.11 供应商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http://credit.jiangsu.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4.1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响应保证金

5.1 本项目响应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元);

5.2 缴纳时间:响应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5.3 采购人接受响应保证金的指定账户信息:

1)开户名:淮安市国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开户行:南京银行淮安分行

5.4 保证金缴纳方式及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6.采购文件的获取:

6.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7月251400分至2026年7月301730

6.2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请供应商于2026年7月25日14时00分至2026年7月301730分在淮安市要素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hascfjtyl.com)注册成功并验证通过,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系统,完成响应登记并在采购文件下载界面点击“网上支付”按钮,支付工具使用费300元/标段,支付成功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工具使用费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7.响应文件的递交:

7.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311330

7.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电子版响应文件上传至淮安市要素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hascfjtyl.com)并提交报价。

7.3 开标地点: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淮安市要素交易服务平台供应商登录入口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

8.评审办法

本次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淮安市要素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hascfjtyl.com)发布。

10.其他事项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无需到现场提交,请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前登入淮安市要素交易服务平台 https://www.hascfjtyl.com)提交响应文件。参与形式为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下载响应文件制作工具,线上编辑响应文件,CA锁签章后上传至系统,各供应商仔细阅读本文件“通告”内容)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未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视为自动放弃。

11.联系方式

11.1 采购人:江苏洪泽经济开发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弦         电话:15851711977

11.2 代理机构:江苏沧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电话:18360705040

11.3 平台联系电话:0517-89710218、0517-8971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