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老旧小区供热设施更新改造工程 (天山华庭供暖管网更新改造等设施)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为淮安市老旧小区供热设施更新改造工程 (天山华庭供暖管网更新改造等设施),采购人为淮安市阳光热力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满足要求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淮安市老旧小区供热设施更新改造工程(天山华庭供暖管网更新改造等设施)
1.2 采购内容:淮安市老旧小区供热设施更新改造工程(天山华庭供暖管网更新改造等设施),具体见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采购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1.3 最高限价:人民币叁佰伍拾万叁仟玖佰柒拾柒元玖角叁分 (¥3503977.93元)(含税),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4 项目地点:天山华庭小区。
1.5 合同履行期限:80 日历天。
1.6 质量要求:合格。
1.7 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方式。
1.8 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分为 1 个标段。
2、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 供应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4.1.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1.2 供应商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等级: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证书)(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书):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采购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注:
1.如供应商使用一级建造师,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
2.若供应商同时在本项目及其他项目中被确定为成交人,且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成交后须更换其中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在签订合同前完成变更手续。
3.供应商近两年内没有因违反询比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时间以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落款时间为准,两年以响应截止时间向前推算为准。
4.供应商无不良行为,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停业、整改、限制响应(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书)。
4.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4 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 ”网站、“信用江苏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5)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6)供应商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4.5 供应商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承诺书):
☑自 2024 年 7 月 1 日以来(近 2 年内),供应商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 2025 年 7月 1 日以来(近 1 年内),供应商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
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6供应商需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半年内(2026年1月-2026年6月)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具备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文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4.7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响应保证金
5.1本项目响应保证金为人民币 陆万元整(¥60000元)。
5.2缴纳时间:响应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5.3 采购人接受响应保证金的指定账户信息:
(1)开户名:淮安市国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开户行:南京银行淮安分行
5.4 保证金缴纳方式及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6、采购文件的获取
6.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7月20日12时00分至2026年7月23日23时59分。
6.2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本项目采用半电子化交易模式,请供应商在淮安市要素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hascfjtyl.com/)注册成功并验证通过,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系统,完成报名并在采购文件下载界面点击“网上支付”按钮,支付工具使用费300元/标段,支付成功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工具使用费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7、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方式
7.1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24日上午09时00分;
7.2响应文件递交:①纸质版响应文件一正贰副密封完整,骑缝处加盖企业及法人印章,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淮安市清江浦区漕运西路100号淮安市国资采购交易中心一楼开标三室。②响应文件上传地址:与纸质响应文件一致的PDF盖章版扫描件上传至淮安市要素交易服务平台 (https://www.hascfjtyl.com)并提交报价。电子扫描件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缺一不可,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
8、评审办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淮安市要素交易服务平台 https://www.hascfjtyl.com/发布。
10、其他
本次采购采用半电子化采购模式,供应商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应持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开标室参加开标会议。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淮安市阳光热力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璐 电话:18852389396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宗晗 邵欣宇 电话:13236560880
淮安市阳光热力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7 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