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创广场便民充电桩工程总承包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为融创广场便民充电桩工程总承包,采购人为淮安市国有投资发展集团能源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淮安市国联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满足要求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1项目名称:融创广场便民充电桩工程总承包。
1.2采购内容:拟使用融创广场地上停车位场地,充电桩共计占地 9 个停车位,光伏车棚占地面积 320 平方米,光伏总计装机容量≥60KWp,项目配置一套600kW一拖九分体式充电桩(1台液冷超充单枪充电终端4米枪、4台双枪快充终端4米枪)。
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要求对项目的电网接入方案审批、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包括但不限于:电网接入方案审批、建筑物加固(如需)、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验、调试、试运行以及各项手续办理等。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采购人提供资料及采购人要求”。
最终工程总承包范围以采购人需求及技术要点(含采购人要求)、经图审合格和采购人审核确认的施工图为准,同时采购人保留对上述所列内容作调整的权利,成交人须无条件服从发包人的调整。
采购人保留因政府政策性调整或规划调整等原因对上述所列采购内容和规划方案做调整的权利,成交人须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的调整,最终按经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规划方案结算。
1.3 最高限价:玖拾陆万肆仟柒佰元整(¥964700.00),其中施工部分最高采购限价金额93.47万元、施工图设计部分最高采购限价金额3万元。各供应商的各个分项报价不得高于上述各个分项最高采购限价,总报价高于上述最高采购限价的,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最终安装直流侧分布式光伏装机容量若低于0.06MWp,以项目实际安装容量等比例结算;若超过0.06MWp,合同额不调整。
1.4 项目地点:淮安市清江浦区延安东路 99 号(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1.5 工期/服务期限:60日历天(其中设计5日历天、施工工期50日历天、并网5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注: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投运。
1.6 质量要求:合格。
1.7 承包方式:固定总价。
本次采购方式采用:询比采购。
本次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1供应商具有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4.2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响应的,具有施工资质的成员,还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3供应商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1)工程设计资质为: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为: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能源行业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二级及以上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注册电力工程师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4.5供应商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4.6供应商不得存在本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3条的情形(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4.7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需提供与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和2025年6月1日以来供应商为其交纳任意1个月的具有社保主管部门盖章的社会保险证明;
4.8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2023年3月1日(含)以来,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60万元及以上光伏发电项目或充电站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
(2)施工业绩:2023年3月1日(含)以来,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60万元及以上光伏发电项目或充电站项目工程施工业绩。
(3)设计业绩:2023年3月1日(含)以来,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金额60万元及以上光伏发电项目或充电站项目工程设计业绩。
4.9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应满足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2项的规定(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如为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单位最多不超过两个,且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注:在评标阶段,供应商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供应商为成交人;在成交人公示至发出成交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成交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成交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5.1本项目响应保证金为人民币 1 万元整;
5.2缴纳时间:响应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5.3 采购人接受响应保证金的指定账户信息:
(1)开户名:淮安市国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2)开户行:南京银行淮安分行
5.4 保证金缴纳方式及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6.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3月30日00时00分至2026年4月1日23时59分;
6.2获取采购文件方式: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请供应商于2026年3月30日00时00分至2026年4月1日23时59分在淮安市国资采购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hascfjtyl.com/注册成功并验证通过,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系统,完成响应登记并在采购文件下载界面点击“网上支付”按钮,支付技术服务费300元/标段,支付成功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技术服务费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7.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3日9时30分;
7.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①纸质版响应文件一正 叁 副按要求密封加盖印章后,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淮安市清江浦区漕运西路100号淮安市国资采购交易中心一楼开标三室。②电子版响应文件上传地址:与纸质响应文件一致的PDF盖章扫描件上传至淮安市国资采购交易服务平台 (https://www.hascfjtyl.com)并提交报价。电子扫描件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缺一不可,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
本次采购公告在淮安市国资采购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hascfjtyl.com/发布。
本次采购采用半电子化采购模式,供应商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应持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开标室参加开标会议。
采购人:淮安市国有投资发展集团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电 话:15252336600
采购代理:淮安市国联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薛工 电 话 :0517-83900676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