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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体育中心监控系统换新和消防系统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淮安市体育中心监控系统换新和消防系统改造项目

采购公告

1.淮安市大运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淮安市体育中心监控系统换新和消防系统改造项目已由上级主管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已落实,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委托江苏地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本项目进行公开询比采购活动。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采购项目名称:淮安市体育中心监控系统换新和消防系统改造项目;

2.2项目地点:淮安市体育中心内;

2.3项目规模:约297万元;

2.4采购范围:体育中心监控系统换新和消防系统改造项目施工,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质量标准:合格;

2.6工期要求:2026年3月25日前完工并交付使用;

2.7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分为1个标段;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9最高响应限价:人民币2963095.06元(含税)超过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2.10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法。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

3.3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3.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有效期内)[注: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的,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提供电子证书或未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经理的资格不符合要求](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采购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职务。

(3)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供应商组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3.5拟派项目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如有)须提供与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25年5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法人无需提供)

3.6供应商近两年没有因违反招响应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时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落款时间为准,两年以响应截止时间向前推算为准。评审时由评委进入“信用中国”、“信用江苏”查询。)

3.7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根据苏建招办[2022]2号的规定,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动态监管结果未处于不合格状态;

3.8供应商本次响应拟派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应符合《淮安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在岗履职管理办法(试行)》(淮住建规〔2022〕4号)相关要求,拟派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9供应商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http://credit.jiangsu.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评审时评委将进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注:(1)在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评审专家委员会应当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淮安”等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供应商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响应。

(2)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采购响应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在评审阶段,供应商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审委员会不得推荐该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在成交候选人公示至发出成交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成交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重新确定成交人;采购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为成交人的,成交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10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家。若供应商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询比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以上施工资质中任一一项,且须为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采用联合体投标人须满足以下内容: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采购人要求供应商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不同专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分工承担的工作,认定各自的专业资质。联合体协议约定承担同一专业工作的,应当按照较低的成员资质等级来确定投标资质等级。

3.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1月5日至2026年1月9日;

4.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半电子化交易模式,供应商在淮安市国资采购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hascfjtyl.com/注册后,从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系统响应报名并下载询比文件,材料费肆佰元整,供应商递交纸质文件时须现场缴纳报名费,未缴纳报名费的供应商将拒绝接收其响应文件。

报名联系人:谷经理    联系方式:18762029797

5.响应截止时间

5.1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9日10时30分。

5.2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标书(一式六份,正本一份,副本五份)送达淮安市国资采购交易服务平台(淮安市清江浦区漕运西路100号),同时将纸质文件一致的(经盖章的)PDF扫描件上传至淮安市国资采购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hascfjtyl.com/),二者缺一不可,否则响应文件不予接收或视为无效文件。

6.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

本项目响应保证金为人民币 /万元整,具体支付详见采购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采购公告在淮安市国资采购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hascfjtyl.com/)    上发布。

7.2本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1月5日至2026年1月9日。

8.响应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采用半电子化开标方式,供应商必须在2026年1月9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将纸质响应文件送达至淮安市国资采购交易服务平台(淮安市清江浦区漕运西路100号)一楼开标室。同时将纸质响应文件扫描件(经盖章的PDF版)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淮安市国资采购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hascfjtyl.com/,二者缺一不可,否则响应文件不予接收或视为无效文件。

响应时间:2026年1月9日10时30分(同响应截止时间)

响应地点:淮安市国资采购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淮安市清江浦区漕运西路100号)。

9.采购人联系方式及地址

采购人:淮安市大运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18262717898

联系地址:淮安市淮安区翔宇中道90号

采购代理人:江苏地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谷经理         联系电话:18762029797

联系地址:淮安市通源路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