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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北新区(长芦)数智产业园项目变更公告

南京市江北新区(长芦)数智产业园项目塔吊租赁采购工程价比价

邀请函

 

依据城发集团采购制度及流程规定,为了南京市江北新区(长芦)数智产业园项目顺利完成 现对  南京市江北新区(长芦)数智产业园项目塔吊租赁采购工程进行询价,现邀请满足邀请的供应商参与询价。

1、询价范围及要求:南京市江北新区(长芦)数智产业园项目(具体详见报价清单,采购人有调整的权利)。

2、承包方式:全费用固定综合单价承包 

3、质量标准:合格

4、控制价:大写:人民币 贰拾伍万叁仟壹佰贰拾元 (小写:253120元)

5、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报价人须在投标文件同时一并提交保证金凭证(形式:汇票或转账:开户行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营业部  ,开户行账号: 696620689000005 ,开户名: 垣宝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备注:  南京市江北新区(长芦)数智产业园项目塔吊租赁采购工程 投标保证金。

评标结束后,保证金以现金形式缴纳的,未中标人,现场退还。以汇票或转帐形式缴纳的,在采购人公布中标人后 10 天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人保证金;中标人的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如有),不足部分由中标人在签约合同前足额补缴。不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在签约合同后10天内退还。

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将其上报至城发云采供应链有限公司,顺延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新的成交供应商。

6、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合同暂定总价 /  %的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其上报至城发云采供应链有限公司,其投标保证金也将不予退还,同时直接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选择重新招标

7、付款方式:1、租赁费每三个月结算一次,每次付结算款的60%,甲方机械报停后12个月内付清所有费用。2、春节期间乙方承担30天不计租金。3、安装结束取得检测合格证付安拆进出场费50%,拆卸结束付清剩余50%安拆进出场费,同时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安拆进出场费总价包干,含地脚螺栓费用。4、塔吊启用算租赁费从取得检测合格证日开始算,停用日期以项目书面通知为准。5、不满一月,租赁费以当月租赁费除以30天,再乘以使用天数的方式计算。6、用多长时间算多少费用,没有最低使用期限限制。甲方应将所有费用汇入乙方指定账户。付款前乙方需提供13%增值税专用发票。(7)、甲方向乙方付款的前提是甲方收到业主方该批次进度款。如果业主方付款时间及比例变动,甲方向乙方付款时间及比例亦随之变动。乙方不得因此延误工期,也不向甲方主张逾期付款责任。如甲方超过3个月得不到业主方的该批次进度款,则甲方可将应付乙方的进度款数额,就业主方欠付的工程款进行债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应予接收;如不接受,则乙方不向甲方主张甲方逾期支付工程款违约责任,也不以工程款逾期支付为由提出任何抗辩                 

 

8、工期/供货期/服务期:   180日(含供货、安装、验收等所有手续)具体进场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塔吊租赁台数使用情况具体根据项目需求确定

9、询价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施工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具备: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以上两项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拆装工,其中拆装工不少于4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必须为投标人公司员工,并提供六个月以上社保证明。

4)投标人拟提供塔吊设备证明:必须为自有产权设备,合格证、制造许可证、产权证,出厂时间符合采购人要求。

5)类似业绩:自 2022 年  1  月 1 日(含)以来(近三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承担过建筑面积约 20000 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工程合同额为 50万元及以上的安装工程业绩;(提供施工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的业绩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项目名称、合同价款、签订时间业务合同详细发票等,需要明确的内容,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评委无法认定的的不予认可。)

6)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须提供缴纳的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8)中标后由招标人到现场查看自有产权设备情况,如弄虚作假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10、报名:供应商登录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https://www.hascfjtyl.com/)注册,注册成功后通过供应商登录入口进行报名并下载询价邀请函。

11电子化询价报价函递交方式:提供本询价邀请函9询价资格要求所有内容报价函详细清单报价(加盖公章)。

1)报价函递交截止时间: 2025 6  6  下午 16:00

2)本次询价采用全电子化方式,供应商在报价函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国资阳光集中采购平台填写并上传加盖公章的电子版报价函,未按时上传作无效报价处理

12、电子化询价程序:由采购人在监管部门的监督下,公布线上报价。

13、评标方法:

原则上由3个及以上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经评审组评定,可做为有效标予以评审的情形:

13.1、出现报价单位均不符合询价函文件的情形,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或其他方式招采; 

13.2、出现符合询价函文件要求的只有两家情形,可选择该两家进行评审,或重新组织采购或其他方式招采;

13.3、出现符合询价函文件要求的只有1家情形,可择该家进行评审,或重新组织采购或其他方式招采;

13.4、以上情形,若最终报价均超出采购人期望值,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或其他方式招采;

做到公开、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选择中标人,评审原则为合理低价中标;

14、定标原则:一轮报价,经评审合理低价作为中标人。如出现最低报价相同情况,最低报价单位增设二轮报价。

 

 

 

 

17、采购联系人:  吴波                    联系电话:15189599902